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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版产品侵害的是著作权吗 盗版量刑标准

添加时间:2020年3月13日 来源: 上海数据合规律师   http://www.kinglaws.com/

 支璇,北京商标行政诉讼律师,现执业于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  

盗版产品侵害的是著作权吗

盗版产品侵害的是著作权吗


盗版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,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,甚至构成犯罪,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。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,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、再分发的行为。盗版具有下列风险危害:




法律风险


生产、使用、传播盗版软件的个人、公司、组织都有可能被告侵权。对于生产传播商,以番茄花园的案例和微软近年的打击盗版活动作为参考学习。用户方面,尤其是企业用户要注意,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不要心存侥幸,贪图小利。


技术风险


软件不是完美的,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问题,如数据丢失等技术风险,盗版用户通常无法以正常途径获得合法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,由此带来的损失可能已经超过了盗版所节约的成本,尤其是非常依赖信息技术的公司。另外盗版软件在内容上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,销售商无法对完整性和可用性给出任何保证。


安全风险


在网络流行的时代,病毒常常栖身于盗版软件之中,普通用户通常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来规避信息安全上的风险,由此衍生的风险请参见病毒条例。


社会风险


软件盗版极大地打击了国内的信息产业,尤其是软件产业。国内软件产业尚在起步阶段,理想的情况是软件从业人员开发、销售软件产品获得利润,再回流到企业,培养、吸引人才,推出更优秀的新产品,壮大民族产业。事实上,由于盗版盛行,产品要么无人问津,要么盗版泛滥,企业无法获得正常的利润来维持运营,至今国内软件业根本无法和跨国IT巨头竞争。许多优秀人才都聚集到了外企,国内软件企业也因没有资金培养人才,吸引人才来开发优秀的产品,这是典型的恶性循环。许多软件企业都变成了外企的外包服务提供商,难以建立自主产品。这也算是中国软件业之痛。


并盗版有损国家税收。


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,通常情况下,如果我们使用盗版产品,可能侵害的是对方的著作权,也可能侵犯的是对方的其他权利,如果我们销售生产盗版产品可能需要承担法律,这个时候会进行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会判处有期徒刑。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。




盗版量刑标准

刑法关于盗版的规定:


盗版达到一定程度是会构成犯罪的。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



1.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;


2.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;


3.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;


4.制作、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。


另外,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十三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美术、摄影、录像作品、录音录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“其他严重情节”:


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;


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以上的;


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;


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,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;


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项至第项规定标准,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;


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。


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,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项至第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,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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